A3-1 強化師生國際移動作業流程


  1. 計畫申請與核定

  • 每年11月至12月開放計畫徵件,申請時程與規範依當年度國際處公告為主。
  • 計畫主持人依公告時程內提交計畫申請文件。
  • 國際處彙整審查並寄發核定通知予各計畫主持人,副知系所主任及助理。

  2. 出國前準備

  • 繳交表單文件:「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或「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國際交流申請報名表」
  • 簽訂行政契約書(每位參與學生一式三份,不可合併簽署)
  • 系所辦理行前說明會,內容應含說明安全須知、法律規範、緊急聯絡、文化適應、課程安排等。
  • 完成海外保險購買。
  • 辦理簽呈作業,簽呈內容應含學生名單、家長同意書、行政契約書等資料,並會辦教務處、學務處、國際處、會計室,呈校長核示同意後方可執行計畫。

 3. 返國後結案

  • 計畫主持人須於學生返國後30天內完成核銷作業。
  • 學生返國後須於二週內繳交成果資料,含:學習心得報告、學習成果影片及照片、計畫執行成果摘要表等。
  • 辦理成果分享會。

 

表單下載

1   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出國研修申請表 (雙聯、交換)
2   弘光科技大學學生出國國際交流申請報名表(短期研習、冬/夏令營、實習、競賽)
3   114年行政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