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件篇

來台就學學生申請的中華民國簽證分為停留簽證居留簽證兩種,簽證官員將依據學生的學習期間(長短)決定核發簽證的種類。境外學生(包括外國學生、僑生及交換學生)在出發前,應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短期交換學生則應依在台停留時間申請適當類別的簽證。


■ 申請流程

居留簽證入境,或已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核准改換為居留簽證的學生,須在抵台次日起或自居留簽證核發日30天內,向內政部移民署台中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重入國許可
辦理外僑居留證前,學生須先完成學校入學報到手續,並取得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 注意事項

  • 持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者,或持非以就學為目的之停留簽證來台者,不得以就學為由申請轉換居留簽證或延長停留期限。

📌 居留簽證:應備文件

近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簽證申請書
錄取通知書(由學校提供)
健康檢查證明(符合台灣入境體檢規範)
其他相關文件(依個案需求,可能包含財力證明、保險證明等)

 居留簽證持有人須知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已在台灣境內獲核准改換為居留簽證者,須在入境次日起或自居留簽證核發日起30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ARC)重入國許可。

 居留期限將依外僑居留證(ARC)上所載之效期而定。


📌 外僑居留證(簡稱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即為境外學生在台期間的臨時身分證,為您在台灣居留的正式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的有效期限即為持證者可在台停留的期間,請務必留意有效期限,並適時辦理延期或更新。

 申請應備文件

新生入學首次申請國際處統一辦理
2吋彩色照片1張(白色背景
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及影本各1份)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費用:
 📌 僑生:新台幣 500元(1年期)
 📌 外籍生:新台幣 1000元(1年期)

 申請流程

至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延期與資料更新

  • 居留證到期前三個月內可辦理延期
  • 7、8、9月到期者,因適逢暑假,可提前於6月辦理延期
  • 未於居留期限內辦理延期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居留資格,並處以罰款,限期出境。
  • 變更居留地址(新合約簽訂後1個月內)或其他個人資料,須至居留申請網站線上辦理變更登記。
  • 居留證資料更新後,請務必繳交影本至本校國際事務處,以利學校紀錄更新。

其他注意事項

  • 持僑生身分之居留證者,如需於居留證有效期限內出境,務必申請重入國許可
  • 居留證遺失或因故污損者,須申請補發,補發費用新台幣500元
  • 無論休學或退學,皆須離境,移民署將撤銷居留證,不得再於台灣停留。

相關規定請洽內政部移民署

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台中第一服務站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1號1樓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中午不休息

服務電話:04-2254998104-22542545

交通資訊:搭乘市區公車至「黎明新村站」下車

請隨時注意居留證之有效期限並更新居留證上所載資料


📌 工作許可證

境外生如欲在台灣工作,依規定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
若未依規定工作,將面臨以下處罰:

  • 罰款:新台幣 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
  • 可能喪失居留資格,並須立即出境

📌 申請工作許可

申請方式
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進行線上申請
獲得工作許可後,即可在台灣合法工作

工作許可效期
每次申請最長可核發至一年
許可期限至當年度9月30日止(上學期完成註冊後申請)

工作時間限制
學期間每週最多可工作20小時
寒暑假期間不受此限制

更多申請文件與詳細注意事項,請參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