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就學學生申請的中華民國簽證分為停留簽證與居留簽證兩種,簽證官員將依據學生的學習期間(長短)決定核發簽證的種類。境外學生(包括外國學生、僑生及交換學生)在出發前,應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短期交換學生則應依在台停留時間申請適當類別的簽證。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已在中華民國境內獲核准改換為居留簽證的學生,須在抵台次日起或自居留簽證核發日起30天內,向內政部移民署台中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
辦理外僑居留證前,學生須先完成學校入學報到手續,並取得學生證或在學證明。
✅ 近6個月內之2吋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 簽證申請書
✅ 錄取通知書(由學校提供)
✅ 健康檢查證明(符合台灣入境體檢規範)
✅ 其他相關文件(依個案需求,可能包含財力證明、保險證明等)
持居留簽證入境,或已在台灣境內獲核准改換為居留簽證者,須在入境次日起或自居留簽證核發日起30日內,向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ARC)及重入國許可。
居留期限將依外僑居留證(ARC)上所載之效期而定。
外僑居留證即為境外學生在台期間的臨時身分證,為您在台灣居留的正式身分證明文件。居留證的有效期限即為持證者可在台停留的期間,請務必留意有效期限,並適時辦理延期或更新。
✅ 新生入學首次申請由國際處統一辦理
✅ 2吋彩色照片1張(白色背景)
✅ 護照及居留證(正本及影本各1份)
✅ 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正本及影本各1份)
✅ 費用:
📌 僑生:新台幣 500元(1年期)
📌 外籍生:新台幣 1000元(1年期)
至居留地之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
延期與資料更新
其他注意事項
相關規定請洽內政部移民署。
網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台中第一服務站
地址:台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1號1樓
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17:00,中午不休息
服務電話:04-2254998104-22542545
交通資訊:搭乘市區公車至「黎明新村站」下車
請隨時注意居留證之有效期限並更新居留證上所載資料
境外生如欲在台灣工作,依規定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
若未依規定工作,將面臨以下處罰:
✅ 申請方式:
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進行線上申請
獲得工作許可後,即可在台灣合法工作
✅ 工作許可效期:
每次申請最長可核發至一年
許可期限至當年度9月30日止(上學期完成註冊後申請)
✅ 工作時間限制:
學期間每週最多可工作20小時
寒暑假期間不受此限制
更多申請文件與詳細注意事項,請參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