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13年度「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計畫」申請案,請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 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期間,獲「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請於7月12日前檢附相關資料繳交至國際處,以俾後續報部事宜。
二、 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相關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電話04-23320022或04-23320033、E-mail:idc.org.tw@gmail.com。)
三、 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