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學海系列計畫校內作業更動公告,敬請計畫主持人、各系助理留存附件

2024 年 6 月 18 日 國際事務處
  • 提醒各學海系列計畫需於出國前核撥補助經費之80%,預支單須會簽國際處。

 

  • 提醒各系須於學生、計畫主持人出國前上簽呈且會簽相關單位含國際處,*附件須提供行政契約書學生海外實習合約書家長同意書,簽呈內容須註明海外實習學生姓名學號實習期程及獲補助金額海外實習是否有認列學分

 

  • 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變更實習機構皆列入次年度行政績效評核減列補助經費;如需變更機構,敬請計畫主持人於出國前2個月向國際處提出申請,以俾後續報部申請作業。

 

  • 學海築夢如變更選送人數須於出國前2個月向國際處提出申請,待校內委員同意後方能變更,不得擅自變更人數;新南向學海築夢不得變更最低選送人數,如需變更最低選送人數,學校除需依減列選送人數比例繳回未執行部分之補助款外,並需將計畫配合款由本部核定補助金額之百分之二十調增至百分之三十,且列入次年度行政績效評核減列補助經費。

 

*行政契約書增修其他條例,即日起生效,敬請以最新版簽訂。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國際處 李俞臻同仁 聯絡 (校內分機2669) 信箱:yujhen2023@hk.edu.tw。

 

國際事務處 敬啟

 

113.06.18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