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在臺大專校院攻讀學位之僑(外)生
2、就讀二年級以上者,其108學年之全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及格(109學年度 新生免附)。
3、於大專校院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
4、曾於109學年度期間工讀之相關證明。
5、109學年度期間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申領本獎助學金。
6、109學年度期間已領取就讀學校核發之獎助學金者,不得申領本獎助學金。
7、近三個月(110年4月至6月)已領取校友會、同學會或其他民間團體相關捐款4,000元以上者不得申領本獎助學金。
(二)發放原則:
1、名額:約240名。由本部召開會議審查,並依捐款人指定以緬甸僑生為優先。
2、額度:每人定額一次核發新臺幣5,000元。
(三)申請日期
備妥上述資料即日起至7月9日16:30點止逾期不後。
(四)申請地點
國際處境外學生服務組09:00-16:30點(星期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