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 旨: | 檢送「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乙份,有意申請者請依期程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 | 明: | |||||
一、 | 為鼓勵外國學生研習本土語言,藉此認識臺灣在地本土語言文化,以增進臺灣與世界各國之交流及瞭解,特訂定「教育部獎助外國學生短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 |||||
(一)申請對象及時間:由開設本土語言課程之大學校院檢具外國學生研習本土語言計畫及相關資料,於每年6月1日至15日報部申請。 | ||||||
(二)獎助對象:規劃於國內大學校院研習本土語言之外國學生。 | ||||||
(三)獎助內容及期限:對規劃來臺研習之外國學生核予每月獎學金新臺幣2萬5,000元,受獎期限至多6個月;對已在臺攻讀學位之外國學生則核予每學期獎助金新臺幣1萬元,受獎期限至多2學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