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業後工作證與居留證重要提醒

2026 年 6 月 5 日 國際事務處

近期仍有一些同學詢問畢業後相關申請問題,這邊統一說明:

📌【工作證問題】
目前學生工作證效期只到 6/30,即使是 7 月才領畢業證書,也不能因為晚領證書而延長工作證效期,勞動部不接受此理由。

⚠️ 若為延畢生,需提供延畢證明,之後才可以申請工作證延長至 9/30。

⚠️ 若你尚未取得「覓職期居留證」(居留證上會有免申請工作許可的紅字註記),但仍持續工作並有薪資入帳,即屬於違法工作。
勞動部會特別注意這部分,若違規將可能影響未來工作證申請及留臺權益,請勿以身試法。

📌【居留證問題】
要申請轉換為「覓職期居留證」,一定要先拿到畢業證書後才能辦理。

領到畢業證書後,請務必於兩週內完成覓職期居留證申請。

註冊組完成畢業審核後,國際處就會進行畢業通報。
⚠️ 已畢業 = 失去學生身分 = 原學生居留證失效,因此請大家儘快辦理相關手續。

📌【畢業流向調查】
請所有畢業生務必填寫畢業流向調查表:
https://forms.gle/H498tvWQC1roAVof8

此為畢業通報必要資料,每位畢業生皆需填寫。謝謝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