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一、本案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辦理。
二、擬規劃於113學年度選派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有意願向教育部申請補助者,敬請依上述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競賽填寫一案),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3年5月13日前將電子檔及紙本繳交至國際處,逾期恕不受理。
如有任何問題,請與國際處 陳莞婷同仁 聯絡 (校內分機2233)。
國際事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