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為提高僑生國語文與基本學科之學習能力,加強僑生課程研習

2023 年 9 月 20 日 國際事務處
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二、 學業輔導對象為各校1年級新僑生之基本學科經測驗或考查程度較差者,及2年級以上僑生基本學科不及格者。
三、 依前開要點規定,僑生人數滿6人可開班,所設科目領域以國文、憲法與立國精神、歷史、地理、英(外)文、數學(包括微積分)、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基本學科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