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相關防疫措施,避免違法遭受開罰

2021 年 7 月 21 日 國際事務處

一、據報導日前有僑生誤解「微解封」之意,室內群聚人數違反5人之規定,而遭地方政府開罰等情事。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三級警戒維持至本(110)年7月26日,惟自7月13日起適度鬆綁部分措施,說明如下(詳參考附件圖示):

(一)適度鬆綁措施:

1、有條件鬆綁對象(地方政府得視防疫需要因時因地調整):

(1)戶外: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遊樂園區、休閒農場、森林遊樂區、植物園、文化園區、學校操場、駕訓班。

(2)室內:美術館、博物館、電影院、表演場館(無觀眾)、社教機構、文化中心。

(3)室內外運動場館(游泳池除外)、高爾夫球場。

(4)餐飮場所(餐廳、傳統市場及夜市、百貨賣場 美食街、美食區等)符合指揮中心指引得內用。

(5)國內小型旅行團(9人以下)、劇組拍攝。

2、上述鬆綁須遵照通案性原則及主管機關指引:

(1)實聯制、出入口管制、人流管控降載。

(2)維持社交距離,除飮食外,全程戴口罩。

(3)員工人員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二)三級警戒延長仍須關閉之場所: 休閒娛樂場所、 教育學習場域、觀展觀賽場所等。

(三)三級延長警戒措施: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及社交聚會等。

三、請各校加強宣導在校學生持續落實遵循,並積極配合三級警戒管制及鬆綁規定相關措施,共同努力嚴守防疫規定,及保護個人自身健康安全。

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