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主旨:檢送「教育部111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簡章及附件各1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駐韓國代表處教育組111年4月15日韓教字第1110000061號函辦理。 二、 請推薦符合資格優秀學子參加甄選,每校最多推薦1名,推薦人選及申請表件請於111年5月16日前,備函送達本部,另將填妥之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之PDF檔案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jysun@mail.moe.gov.tw。